西湖区关于加强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通告
通 告
西湖区关于加强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通告
辖区各位居民:
近期安徽、辽宁、广东等地陆续出现新冠肺炎本土聚集性疫情和散发病例的情况,对社会生产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按照国家最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确保您和辖区居民的身体健康,请您严格遵守以下疫情防控措施,共同维护疫情防控成果:
一、就诊须知:
1.当您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必须做好防护到就近开设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西湖辖区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名单附后),并如实告知旅居史及人员接触情况,不得隐瞒。
2.西湖区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均不设发热门诊,不能接诊上述十类症状的患者。如有上述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而到西湖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民营机构就诊时,医疗机构将按照首诊责任制进行处置,请您按照机构要求,配合落实疫情防控处置措施。
3.为减少医疗机构内交叉感染,请尽量单独就医。如因行动不便等确需照护的,原则上仅限一名家属陪同。提倡门诊患者网上预约就诊,减少等候时间。
4.进入医疗机构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医疗机构。同时请配合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做好查验健康码、测量体温等措施。
5.在医疗机构内请注意手卫生,接触公共物品后及时清洗,并使用手消毒液消毒。口罩使用后请勿随意丢弃,需投入黄色医疗垃圾桶内。
6.候诊时请注意保持1米间距,自觉遵守“一人一诊室”就诊要求,服从工作人员劝导,有序就诊。如本人或家庭成员近期有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从事与进口冷链食品的装卸、存储、运输、加工、销售等相关的高危工作的,请在预检分诊时主动告知。
二、陪护探视要求:
1.住院患者原则上不安排陪护,因病情需要确需陪护时,实行“一患一陪”且相对固定,不得随意串访其他病房,并自觉接受医院安排的新冠肺炎相关项目的检测。陪护人员进出病区时应出示陪护证并核验身份。
2.当前患者住院期间谢绝亲属探视,提倡电话、视频等方式探视。确因特殊情况需探视者,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三、群众监督:
如您发现辖区内有民营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存在接诊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的情况,可拨打电话12345反映情况。
附件:西湖辖区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名单
杭州市西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5月22日
医疗机构名称 | 电话 | 地址 |
0571- 87238158 | 杭州市西湖区 梧桐路366号 | |
浙江医院三墩院区 | 0571- 88091118 | 杭州市西湖区 古墩路1229 |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 0571- 88393542 | 杭州市 莫干山路219号 |
浙江省立同德医院 | 0571- 89972000 | 杭州市西湖区 古翠路234号 |
浙江省立同德医院之江院区 | 0571- 89973300 | 杭州市西湖区 转塘街道象山路280号 |
编辑 | 露露
来源 | 西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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